剑阁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守剑门关险,是连接四川与陕西、甘肃的通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地理上,介于东经105度09分至105度49分和北纬31度31分32度17分之间,总面积3200平方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地貌特点显著。它的四周,东邻苍溪县,西界梓潼县、江油市,南连阆中、南部县,北接广元市中区,108国道、宝成铁路纵贯境内,嘉陵江依县东而流,交通快捷方便。全县辖12区(开发区)57乡(镇),人口67万。县城普安镇(座落在县中部偏北的汉阳山麓、闻溪河畔,城区面积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万余人,现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交通、水资源等制约因素,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2000年6月22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剑阁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普安镇迁至下寺镇。剑阁县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剑阁的先民就聚集、繁衍于斯,以他们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创造了极富特色的川北农牧文明。东汉末年,剑阁境内即有汉德县建制,东晋永和三年(公元347年),于晋寿县境内新置剑阁县(治地在下寺镇大仓坝)与汉德县同属梓潼郡。唐先天二年(公元713年)设剑州,民国二年改州为县,因境内有“剑阁道”而称“剑阁”。1949年12月18日剑阁解放,初属川北行政公署剑阁专员公署,1953年后改隶四川省绵阳专员公署,1985年5月再改属广元市管辖。
剑阁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